在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当事人请求返还按习俗给付彩礼的情况中,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
1. 共同生活时间方面,如同居三年时间较长,说明双方在一定程度上共同生活,若彩礼用于共同生活,基于公平原则,可酌情减少返还数额,一般不会全部返还。
2. 彩礼数额因素上,若数额较大,且同居期间未共同生活,这意味着彩礼未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法院可能判决返还大部分甚至全部彩礼。
3. 若因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从保障给付人基本生活角度出发,法院也可能判决返还较多彩礼。
建议当事人在涉及彩礼返还纠纷时,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彩礼给付凭证、共同生活开销记录等,以便法院能更准确地结合实际情况裁量返还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