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期间可以有经济往来,但需遵循一定原则。
1. 合理经济往来被允许。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多为共同财产,双方有处分权。离婚诉讼期间,像支付家庭日常开销、子女抚养费等正常经济交易是可行的,这是为了保障家庭和子女的正常生活需求。
2. 恶意行为会受影响。若存在转移财产等恶意行为,在离婚案件中会被认定为过错方,在财产分割等方面会处于不利地位,法律会保障婚姻中无过错方的权益。
建议在这期间进行经济往来时,要确保其合理性,用于共同生活或子女等方面。同时,务必注意保留好相关证据,比如支付凭证、消费记录等,以便在日后可能发生的纠纷中,能有力证明经济往来的合理性和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