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妻离婚分割公司财产时,明确公司性质很关键。若为夫妻共同财产投资的公司,可遵循协商一致原则,双方自行商量好分割方式,像一方拿公司股权,然后给另一方相应补偿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按出资比例分割也是一种方式,依据各自在公司的出资额占比来分配公司财产。同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3、若公司为一方婚前财产投资,婚后增值部分视为共同财产。协商不成时,可委托专业评估机构对公司资产进行评估,以评估价值为依据进行分割。同时要注意不能损害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如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等情况需依法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