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赠与第三者的财物,通常是可以要求其返还的。咱都知道,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除非有特别约定,那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是一方没经过另一方同意,就擅自把夫妻共同财产给了第三者,这就属于无权处分。
那受赠者要是清楚这财物是婚内给的,还可能损害另一方权益,那他也不能构成善意取得。这时候,另一方就有权利让受赠者把财物还回来。
不过,如果赠与行为是出于道德义务,或者是为了履行扶养义务等合法的情形才做的,又或者赠与行为已经完成,并且第三者已经拿到了财物的所有权,那要想让对方返还,可能就会遇到些困难。
总之,在婚内赠与第三者的这种情况下,另一方确实有权要求返还财物,但到底能不能要回来,那得根据实际的法律事实和证据来具体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