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18岁以上的人可以做医疗损害伤残鉴定。原因在于,18岁是成年的标志,在法律层面,18岁的人被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他们能够比较清楚地知晓自己的行为以及这些行为所带来的后果。
然而,对于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情况有所不同:
1. 如果他们的精神和智力等方面发育正常;
2. 且医疗损害给他们的身体造成了明显且严重的影响;
3. 经过相关的法定程序批准后,也是可以进行伤残鉴定的。
但到底能不能做,以及什么时间做合适,得根据实际的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来确定,因为不同的地区可能会有一些差别。
总之,要综合多方面的因素考虑,才能判断是否可以进行医疗损害伤残鉴定以及鉴定的合适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