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爸在某个政府部门上班,已经上班16年了,他跟政府都签订了无期限劳动合同了,到老了还有劳保什么的,那天正好放假就打来电话要辞退爸爸,我爸爸都蒙了,我想知道无期限劳动合同会被辞退吗,有补偿吗?
[律师回复] 第十一条 合同期满如未续签,则视为《劳务雇佣合同书》自行终止,双方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第一款:“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合同”的规定,n你与公司已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根据2004年1月1日施行的《工伤保险条例》第2条规定,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以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从权利主体角度看,凡是各类企业的劳动者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享有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不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是否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不管劳动者的用工形式如何,用工期限长短,也不管劳动者的身份是临时工、农民工,还是合同工都享有工伤保险的权利。 因工致残的或劳动者根据具体情况,可以享受工伤医疗和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就医交通费和住宿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等工伤待遇。 工伤认定的程序我国对工伤实行的是无责任补偿原则,并建立了工伤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单方负担。在劳动者发生事故伤害后,要进行工伤认定,依照程序确定是否属于工伤。由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一方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