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资金后产生的收益得被追缴回来。所谓挪用资金罪,就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借着职务的便利,把本单位的资金挪为己用或者借给别人用。要是数额比较大,超过三个月还没还,或者没超过三个月,但数额大且拿去营利活动,又或者拿去搞非法活动,这就构成挪用资金罪。
那挪用资金产生的收益,司法机关肯定会依法给追缴回来,然后归还给被挪用的单位。这是必须的,为了保护单位的财产权益,得让被挪用的资金恢复到原来的样子。在实际的司法过程中,会把挪用资金的数额、时间、用途以及收益的数额等这些情况都综合起来考虑,然后确定到底怎么追缴、追缴多少。反正不管怎样,挪用资金产生的收益可不能被违法地占着,就得还给被挪用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