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若民事赔偿赔不起,首先可尝试与对方协商分期支付或制定还款计划,这种方式有助于争取对方的谅解,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例如,可与对方约定每月按时支付一定金额,逐步还清赔偿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规定,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2、若对方不同意协商结果,可向法院申请执行。但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会根据被执行人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处理,如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等,以保障被执行人的基本生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不得查封、扣押、冻结。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
3、被执行人有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可能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等,以此促使其履行赔偿义务。这能对被执行人形成一定的约束,使其意识到不履行义务的后果。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规定,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等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4、在一些情况下,可通过与对方达成和解协议等方式来解决赔偿问题,避免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带来的更复杂局面。和解协议可以更加灵活地满足双方的需求,促进纠纷的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规定,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