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中关于误工费的时间计算是有规定的,具体如下:
1. 时间计算:
(1)一般从受伤那一天开始算,一直到定残日前一天为止;
(2)若因受伤导致残疾且还在持续误工,则计算到定残后的第15天。
2. 计算标准:
(1)通常以医疗机构开的证明为准;
(2)若没有证明,参照受害人实际从事行业的平均收入来算;
(3)若受害人无法拿出证据证明自己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情况,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来计算。
3. 特殊情况调整:
若受害人虽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并未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对其劳动就业造成了严重影响,误工费可进行相应调整。
总之,计算误工费的时间和标准得根据具体的情况来综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