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离婚时对于未还完房贷的房子,协商一致的处理方式: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将房屋产权归一方所有,由该方继续偿还剩余贷款,未取得房屋产权的一方可要求对方给予经济补偿,补偿金额根据房屋市场价值、已还款金额、剩余贷款等因素综合确定。例如,房屋市场价值 100 万,已还款 30 万,剩余贷款 70 万,双方协商后房屋归一方,对方给予 20 万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 双方无法协商一致时法院的判决方式:法院通常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决房屋归属及贷款偿还等问题,会考虑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等因素。比如,若女方在婚姻中承担较多家务劳动,可能会更倾向于将房屋判给女方,同时确定男方继续偿还剩余贷款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