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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和债务的终止确认属于债务重组

3.9w浏览 匿名 2025-01-01 辽宁本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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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5条
  • 本溪法务团
    本溪法务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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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债权和债务的终止确认不一定归到债务重组类别中。

    2. 债务重组是在不换交易对手方前提下,债权人和债务人通过协定或法院裁定,对清偿债务的时间、金额或方式等重新达成新协议。

    3. 若单纯终止确认债权债务,如债务还清或被豁免,且未实质性修改债务条款,不属于债务重组。

    4. 若终止确认债权债务同时,对偿还时间、金额、方式等重新约定,使清偿条件本质变化,则属于债务重组,如偿还期限、金额、方式改变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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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01-01
  • 卓越法律顾问
    卓越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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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权和债务的终止确认,不一定就是债务重组。债务重组,就是在不换交易对手方的情况下,经过债权人和债务人商量或者法院裁定,在清偿债务的时间、金额或者方式等方面重新达成协议的交易。要是只是单纯地把债权债务给终止确认了,像债务已经全部还清,或者债务被豁免这类情况,并且没有对债务条款进行实质性的修改,那可就不属于债务重组。不过,如果在债权债务终止确认的同时,又对债务的偿还时间、金额、方式等重新做了约定,让债务的清偿条件有了实质性的变化,那这种债权债务的终止确认就属于债务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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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01-01
  • 法律深度解析员
    法律深度解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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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权和债务的终止确认,并非就一定属于债务重组。债务重组,指的是在不改变交易对手方的前提下,经由债权人和债务人协定或者法院裁定,针对清偿债务的时间、金额或者方式等方面重新达成协议的交易。倘若只是单纯的债权债务终止确认,像债务已经完全还清,或者债务被豁免等情形,并且没有涉及到债务条款的实质性变更,那它就不属于债务重组。然而,如果在债权债务终止确认的同时,对债务的偿还时间、金额、方式等进行了重新约定,使得债务的清偿条件发生了实质性的变化,那么这种债权债务的终止确认就属于债务重组。比如说,原本约定的还款时间是一个月后,现在重新约定为三个月后,这就属于实质性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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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01-01
  • 债务清算法务
    债务清算法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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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债权和债务的终止确认,并不一定就意味着是债务重组。
    2. 债务重组,是指在不改变交易对手方的情况下,经债权人和债务人商议或者法院裁定,就清偿债务的时间、金额或者方式等重新达成协议的一种交易。
    3. 若仅仅是单纯地终止确认债权债务,例如债务已全部还清,或者债务被豁免等情况,且未对债务条款进行实质性修改,那么这种情况不属于债务重组。
    4. 但若在进行债权债务终止确认的同时,对债务的偿还时间、金额、方式等方面重新作出约定,使债务的清偿条件发生实质性变化,则这种债权债务的终止确认属于债务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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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01-01
  • 智慧法律助手
    智慧法律助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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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权债务终止确认并不必然是债务重组。从定义看,债务重组需在不改变交易对手方的情况下,经债权人和债务人协定或法院裁定,重新就清偿债务的时间、金额或方式等达成协议。
    一方面,单纯的债权债务终止确认,像债务完全清偿、债务豁免,未涉及债务条款实质性修改时,不属于债务重组。另一方面,当债权债务终止确认时,若对债务偿还的时间、金额、方式等重新约定,致使清偿条件有实质性改变,就属于债务重组。
    解决措施和建议:
    企业在进行债权债务相关处理时,应准确判断是否属于债务重组。要仔细对比债务处理前后的条件变化,严格依据债务重组的定义来界定,避免财务处理错误带来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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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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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公司制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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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受人将所购企业资产纳入本企业或变更为分支机构:被售企业的资产归买受人所有,如果买卖双方对原有债务承担有约定并经债权人认可,就从约定,否则原有债务就由买受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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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受人将所购企业重新注册为新的企业法人:如果买卖双方已有约定的,就从约定;否则就由新注册的企业法人承担。如果债权人在公告期内申报了出卖方故意隐瞒或遗漏的债务,那么应当依照债务随资产变动原则,该债务由买受人承担,但可向出卖人追偿;如果债权人在公告期内未申报出卖方故意隐瞒或遗漏的债务,那么只能由出卖人承担债务清偿责任,买受人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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