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已满十六周岁且有独立生活能力时,法院一般不会轻易变更抚养权。但存在特殊情形及相关情况时,可请求变更。
1. 特殊情形方面,若孩子十六周岁后仍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丧失、未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等,符合条件可申请变更。
2. 具体情况包括,一方患久治不愈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不适宜与子女共同生活,这种情况下另一方可以申请;一方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而另一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也可申请。
3. 此外,若有其他正当理由,同样可申请变更。
申请变更抚养权时,要举证证明存在法定情形,且变更应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成长。建议准备充分的证据,如医疗诊断证明、抚养行为记录等,以增加变更抚养权请求获批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