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女方无工作情况下抚养费的给付需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
1. 确定依据:抚养费给付主要依据子女实际需要、父母负担能力及当地生活水平。这是保障子女生活和成长的基础,确保抚养费数额合理。
2. 比例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月总收入20%至30%给付;无固定收入的,按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此比例确定。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不超月总收入50%。
3. 特殊情况:女方无经济来源时,可适当降低给付标准,但要保障子女基本生活需求。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决和调整。
建议女方积极寻找工作增加收入,以更好履行抚养义务;双方也可协商确定抚养费数额,协商不成则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公正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