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对于“三金”(也就是彩礼里的金项链、金耳环、金戒指之类的)要不要退还,得看具体情形:
1. 通常情况下,如果夫妻双方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并且一起生活了一段时间,那“三金”通常就不用退还。
2. 不过要是出现以下情况,男方有权利让女方退还“三金”:
(1)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之后却压根没一起生活;
(3)婚前给了“三金”导致给的人生活变得困难了。
关于生活困难的认定,一般来说,靠自己个人的财产以及离婚时分到的财产,没法维持当地的基本生活水平就算是生活困难。
至于到底要不要退还“三金”,以及退还多少金额等这些问题,处理方式如下:
1. 最好是大家坐下来好好商量商量解决掉。
2. 要是商量不拢,那就可以到法院去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