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来说,结婚半年后若女方仅存在不检点行为,男方要求退彩礼较难获得支持,因为法律规定只有特定情形男方才可请求返还彩礼,如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等,而半年已共同生活且不检点非法定情形。
2、然而,若因女方不检点行为导致男方遭受重大精神损害等特殊情况,可在一定程度上考虑退还部分彩礼,需综合实际证据和法律规定来判断。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