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保全中的撤销权,说白了就是债权人拥有的一种权利。要是债务人做了那些损害债权的事儿,债权人就能去法院打官司,让法院把债务人的这些行为给撤销掉。
它主要有以下特点:
1. 目的:主要是为了把债务人的责任财产恢复回来,从而维护债权人的债权。
2. 行使范围:行使撤销权的范围是以债权人自己的债权为限度的。
3. 行使程序:得通过诉讼程序来行使,由债权人向法院提起撤销之诉。
4. 可撤销行为:可撤销的行为通常包括债务人放弃债权、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等会损害债权人债权的行为。
5. 除斥期间:撤销权的除斥期间是1年,从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算;若从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都未行使撤销权,该撤销权即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