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遭遇工伤,应及时向用人单位报告,由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 1 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2、在治疗工伤过程中,要保留好相关的医疗费用票据、住院病历等证据,以便后续申请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医疗费等费用。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
3、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 12 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 12 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4、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3 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50%、40%或者 30%。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
5、伤残津贴根据伤残等级确定,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 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 85%,以此类推。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至第三十七条。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标准根据伤残等级确定,一级伤残为 27 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 25 个月的本人工资,以此类推。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至第三十七条。
7、因工死亡的,丧葬补助金为 6 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 20 倍。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