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阅卷主要在刑事案件的侦查阶段结束、审查起诉阶段起始时开展。在侦查阶段,律师仅能知晓部分案件状况,难以全面阅卷。而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把案件材料交予律师,律师就能全面阅卷,像证据材料、起诉意见书等都能查阅。这有助于律师深入了解案件事实、证据情况与法律适用等,从而为辩护工作筑牢根基。不同案件类型与诉讼程序在具体时间节点上或许存在差别,不过大体上依循该流程。
律师在刑事案件中要把握好阅卷的时间节点。一是在侦查阶段,虽然不能全面阅卷,但要积极利用能了解部分案件情况的机会,提前做好准备。二是到了审查起诉阶段,要仔细全面地阅卷,对证据材料、起诉意见书等进行深入分析,准确把握案件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等关键要素,为有效的辩护工作做好充分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