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公司破产时,股东一般无需承担公司债务,因为公司是独立法人主体,以自身全部财产负责。如某有限责任公司破产,其股东只需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不会涉及个人其他财产。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2、但要是股东存在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等情形,就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比如股东将公司财产与个人财产混同,导致无法区分,在公司破产时,债权人可要求股东承担连带债务。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