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若发现对方隐瞒债务,未隐瞒债务一方应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债务凭证、交易记录等,以便在离婚诉讼中证明对方的隐瞒行为。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2. 在离婚诉讼中,未隐瞒债务一方应积极配合法院的调查工作,如实向法院陈述债务的情况。如果一方故意隐瞒或虚报债务,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认定,并依法对其进行制裁。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3. 对于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部分,未隐瞒债务一方在承担债务后,可依据法律规定向隐瞒方追偿。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追偿条规定,债务人一方人数为二人以上的,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履行义务的人,有权要求其他负有连带义务的人偿付他应当承担的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