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转诊报销比例
起付线:1500 元左右。不同地区可能会有所差异,如郑州市规定,参保居民转往省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起付标准按省级三级甲等定点医疗机构标准执行,为 1500 元。
报销比例:一般在 50% 左右。例如,在一些地区,参保居民按规定办理转诊转院手续后到省外医疗机构住院,合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 50% 左右,但实际报销比例可能因具体的费用项目、用药情况、诊疗项目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未转诊报销比例
如果未按规定办理转诊转院手续直接到省外就医,报销比例会降低,一般在 30% 左右,部分地区可能更低。
特殊情况报销比例
对于一些患有重大疾病、罕见病等特殊情况的参保居民,在省外特定医疗机构就医治疗特定疾病时,报销比例可能会有所提高。例如,对于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白血病等重大疾病,在省外定点救治医院就医,报销比例可能会达到 70% 甚至更高,同时还可能享受一些特殊的救助政策和报销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