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破产之前把资产给转移了,这很可能就属于逃避债务的举动,法律责任是这样的:要是在破产程序开始之前的一年内,债务人通过那种不用花钱就转让财产,或者用特别不合理的价格去做交易等办法来转移资产,那管理人就有权利去请求人民法院把这些行为给撤销掉。要是在破产程序开始前的六个月内,债务人对某一个别的债权人进行了清偿,并且还损害了其他债权人的利益,管理人同样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把这个清偿行为给撤销。
另外,如果转移资产的行为是大家一起恶意串通搞出来的,从而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那相关的当事人可能就得承担连带赔偿的责任。这种行为严重违背了诚实信用的原则以及破产法的规定,主要就是为了能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让市场交易秩序可以得到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