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诉讼中,若被告坚决不离婚,通常法官不会轻易判离,因为法院判离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仅被告不同意离婚不足以认定感情破裂。
1. 证据的关键作用:原告若想在被告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成功离婚,关键在于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比如重婚或与他人同居,这种行为严重违背婚姻忠诚义务,可作为有力证据。
2. 恶劣行为的影响: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以及有赌博、吸毒等恶习且屡教不改的情形,都能体现夫妻关系难以维系,法官可能据此判离。
3. 分居情况的考量: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夫妻感情的现状。
建议原告在诉讼中积极收集相关证据,如证人证言、医疗记录、分居证明等,以增加离婚诉求被支持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