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加入,就是有个第三人跑到债的关系里面去,和原来的债务人一起去承担债务。要认定构成债务加入,得考虑这几个方面。一方面,得有那种很明确的要加入债务的意思表示,而且这个意思表示得让债权人知道。另一方面,加入的人得有能承担民事行为的能力,要是没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没经过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那这个债务加入行为就不生效。还有,加入之后,加入人和原来的债务人得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说债权人有权利让加入人或者原来的债务人把全部债务都给还了。比如说,A 欠了 B 一笔钱,这时候 C 很明确地表示自己愿意加入这个债务,和 A 一起承担还款的责任,并且这个意思表示还得到了 B 的认可,要是 C 是有民事行为能力的,那就构成债务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