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的管辖法院确定遵循一定规则。通常一方想离婚要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同,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当被告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 确定被告住所地:若明确被告住所地,如被告住所地为A市B区,就向该地人民法院起诉。
2. 考虑被告经常居住地:若被告经常居住地与住所地不一致,如在C市D区,就向C市D区人民法院起诉。
3. 关注特殊情况:被告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时,按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确定管辖法院。
离婚诉讼程序复杂,建议当事人充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必要时咨询专业律师以保障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