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工伤一到四级的职工,用人单位应明确自身责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继续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不能因为职工伤残而停止履行这一义务,确保职工的社保权益不受影响。
(二)职工方面,也要清楚自己有按照相应比例承担社保缴费义务,积极配合用人单位完成社保缴纳工作。
(三)若职工在社保缴费等方面存在困难等特殊情况,比如经济上确实有难处难以承担个人缴费部分,职工可以先了解当地的具体政策,看看是否有针对此类情况的相关规定和扶持措施。同时,职工也应主动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共同探讨合适的处理方式,但要知道原则上双方的缴费责任依然是存在的。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