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时判定夫妻债务,首先明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需共同偿还,按平等原则,依据双方经济状况等定分担比例,如为家庭共同生活或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债务等。
2、若债务为一方个人债务,由举债方个人偿还,另一方无需担责,但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