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计算9级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级工伤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9个月的本人工资。这里的本人工资,是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比如,某职工工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为5000元,那么其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就是5000×9 = 45000元。
(二)若解除劳动关系,计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这两项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不同地区数额不一样,所以要根据所在地区的具体政策来确定。比如在某些地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可能是6个月的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可能是8个月的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数值要参照当地规定。
(三)工伤治疗期间工资福利:在工伤治疗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例如职工原来每月工资6000元,有1000元的餐补等福利,那么工伤治疗期间,单位每月仍要按照7000元的标准支付。
(四)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如果涉及到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会根据当地的标准进行支付。比如当地规定住院伙食补助费每天50元,职工住院10天,那么就可以获得50×10 = 500元的住院伙食补助费。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九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