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关于离婚案件中重大过错方财产分割的相关内容:
1. 在离婚纠纷中,对于重大过错方,法院会依据多种因素来决定财产分割比例。如过错的性质,重婚这种严重的过错与一般的与他人同居过错性质不同,对无过错方的伤害程度也不一样。过错的程度也很关键,严重的过错会导致少分比例相对较高,较轻的过错则少分比例相对较低。同时,还要考虑对另一方造成的损害,损害越大,少分的比例可能越高。
2. 具体到少分的比例,重婚、与他人同居等较为严重的过错,通常可能少分至 20% - 30%左右;而过错情节较轻的,可能少分比例在 10% - 20%之间。但需明确,这只是一个大致的范围,具体的少分比例是由法官根据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裁量的,目的是体现公平原则,维护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