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宣布破产后,外债清偿需遵循法定顺序,先处理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等基础性支出,这是保障破产程序顺利进行的前提。如《企业破产法》规定,破产财产在分配前需先行清偿这些费用。
2、接着清偿职工相关费用,包括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等,以及应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和补偿金等,体现对职工权益的重视。依据《企业破产法》,职工权益应优先得到保障。
3、然后清偿破产人欠缴的除职工相关费用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税款,确保国家税收等公共利益得到维护。这也是法律规定的清偿顺序之一。
4、最后清偿普通破产债权,由破产管理人负责管理和分配破产财产,债权人应依法申报债权并参与破产程序,以保障自身权益。《企业破产法》明确了债权人在破产程序中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