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能够本人签署合同,务必由本人亲自签署自己的姓名。因为签名意味着对合同内容的认可,表明愿意按照合同条款来行事,这在法律上是有明确效力的。这样能最大程度保障合同的有效性和后续的可执行性。
(二)要是本人没办法亲自签署合同,可以通过合法的授权委托手续,让被委托人代签。在办理授权委托时,一定要把授权范围、具体事项等内容在授权委托书里写清楚。比如,明确是代签某一份具体的合同,还是在某一段时间内代签某一类合同等。
(三)对于一些特殊情形,像电子合同,是可以采用电子签名的方式签署的。不过,电子签名得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性条件,满足可靠电子签名的要求。例如,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规定,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