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若电瓶车租车方故意虚报损失金额,以威胁或要挟手段迫使对方接受不合理赔偿要求,且行为严重,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若只是对损失评估有分歧,双方未达成一致,不能简单认定为敲诈,此时应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等合法途径确定合理定损金额。
3、若租车方行为给对方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或精神压力,且符合敲诈勒索罪构成要件,对方可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司法机关认定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以确保合法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