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断协议备注是否有效的一般情况:
当备注是协议双方真实的意思体现,也就是双方都清楚知道并愿意按照备注内容去履行相关义务,同时该备注不违反法律法规中那些必须遵守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违背社会的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并且与协议的其他条款有关联,比如是对其他条款的进一步说明、补充等,这种情况下,协议备注通常是有效的。例如在买卖合同协议中,备注里对货物交付时间作出特殊约定,只要符合这些条件,该备注就是有效的。
(二)协议备注可能无效的情况:
如果备注内容存在欺诈行为,比如一方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虚假信息,让另一方在错误认识下作出同意备注内容的表示;或者存在胁迫情形,一方通过威胁、强迫等手段让另一方不得不接受备注内容,导致另一方并非出于真实意愿作出相关表示;又或者备注内容与法律法规相抵触,像约定排除一方基本权利这种情况,那么这样的备注可能就是无效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同时,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情形包括欺诈、胁迫、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