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对于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享有请求赔偿的权利这一条件,意味着被保险人必须是保险事故的直接受害者,且这种损失是由第三者的过错行为造成的。例如,在交通事故中,被保险人的车辆被第三者碰撞损坏,被保险人就对第三者享有请求赔偿的权利。相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2. 关于保险事故由第三者的行为所致,强调了因果关系的直接性。比如,因他人故意纵火导致保险房屋烧毁,这种情况就符合该条件。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六十条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3. 保险人已向被保险人履行了赔偿责任这一点,确保了保险人在代位追偿时有合法的基础。例如,保险人已经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向被保险人支付了因保险事故造成的损失赔偿金。
法律依据:
同上述《保险法》第六十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