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仅占股 40%通常不能对被投资企业进行并表。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会计准则规定,对子公司的投资占比达到控制程度(通常为 50%以上)时才需进行并表。若仅占股 40%,意味着对被投资企业不具有控制权,只能按权益法核算投资收益等。在权益法下,以投资成本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进行比较,前者大于后者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前者小于后者需调整并计入当期损益。然而,并表要求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决定性影响,能主导其相关活动。仅 40%的持股比例一般难以达到这种程度的影响,所以通常不能进行并表。如果你对占股比例与并表相关的法律问题有疑问,或者在企业投资等方面遇到法律困惑,欢迎随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我们将为你提供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