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若一方长期遭受辱骂致精神严重受伤害,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民事责任。
2. 处理此类问题时,应保持冷静,避免以暴制暴,这是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倡导的文明、和谐的社会秩序理念。先尝试与对方沟通,让其认识到行为不当,依据《民法典》中关于平等、和睦家庭关系的要求。若沟通无效,可寻求家庭调解组织或相关部门的帮助,如《民法典》规定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国家鼓励和支持家庭文明建设。
3. 夫妻之间应相互尊重、关爱,避免使用辱骂等伤害对方的行为,这符合《民法典》中关于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原则,即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