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庭外和解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的前提是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且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例如,在合同纠纷中,双方通过协商达成的和解协议,只要是真实意愿的表达,且不违反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就是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庭外和解协议书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能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避免后续的诉讼纠纷。比如在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中,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后,就可以明确各自的赔偿责任和金额,避免再次进入诉讼程序。
3、需要注意的是,和解协议的效力可能因具体情况而有所差异。如果协议经过司法确认,其法律效力会更有保障。例如,在一些基层法院设立的诉前调解中心,对调解达成的和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使其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
4、若存在欺诈、胁迫等导致协议无效的情形,或者协议内容违反公序良俗等,可能会影响其法律效力。比如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和解协议,该协议就可能被认定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