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一方签合同后不履行义务,确认合同中是否有违约责任条款。若有,未违约方应仔细查看条款中关于违约金数额或计算方式等具体内容,然后依据合同明确向违约方提出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等要求,通过书面通知等方式告知违约方,保留好相关沟通记录。
(二)若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责任条款,未违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义务。比如在买卖合同中,卖方未按时交货,买方可以要求卖方按照约定时间尽快交货。同时,未违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因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损失包含直接损失,像为准备接收货物而支出的仓储费用等;还包括可得利益损失,例如因未能按时收到货物而错过销售旺季导致的预期利润损失等。
(三)在没有约定违约责任条款的情况下,未违约方要注重收集相关证据。一方面要收集合同的履行情况证据,比如双方往来的邮件、聊天记录等能够证明合同履行进度和违约方未履行义务的事实;另一方面要收集遭受损失的证据,如支付仓储费用的发票、市场销售数据等能够证明损失金额的材料。这样在协商不成,需要通过诉讼或者仲裁解决纠纷时,就能够凭借充分的证据有力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