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方婚前购房后通过赠与协议给女方的情况:
男方在婚前买了房子后,要是想把房子给女方,得通过赠与协议清楚地表明这个意思,而且还得去办理相关的产权变更手续。比如说去房产管理部门把房子的产权人名字从男方改成女方。只有这样,这个房子才真正属于女方的财产。
(二)男方婚后有过错行为的情况:
如果婚后男方有一些不好的行为,像重婚或者对女方实施家庭暴力这类比较严重的过错。在双方商量着离婚的时候,男方同意把房子给女方,那房子就可以判给女方。要是双方商量不成,到了法院,法院会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判断,要是觉得女方需要补偿,也可能会把房子判给女方。
(三)男方婚后加女方名字的情况:
男方在婚后要是自愿把女方的名字加到房产证上,这就相当于男方把房子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赠与给女方了,这个房子就变成夫妻共同财产了。要是以后离婚,女方就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分得相应的份额。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比如男方有严重过错等,房子也有可能全部判给女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除外。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