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一方将个人财产赠与另一方的情况:
只要赠与行为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并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违背公序良俗,那么这个赠与行为就是有效的。即便没有书面协议,也不影响其效力。比如,一方明确表示将自己婚前购买的房产赠送给另一方,且不存在违法违规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情形,该赠与就是有效的。
(二)对于涉及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的情况:
1.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赠与共同财产时,这种赠与行为可能存在效力问题。因为夫妻共同财产是双方共同共有的,对共同财产的重大处分需要双方协商一致。例如,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一辆汽车,一方在未经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将汽车赠送给他人,这种赠与行为就可能存在效力瑕疵。
2. 如果受赠人是善意取得且支付了合理对价,可能会得到法律保护。比如,受赠人不知道该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并且按照市场价格支付了相应的款项,那么受赠人可能会受到法律保护。
3. 若不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另一方可以主张该赠与行为无效或部分无效,并要求受赠人返还财产。例如,受赠人明知该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且没有支付合理对价,另一方就可以要求受赠人返还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同时,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共同共有人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应当经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