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破产和解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和解的申请人必须是已经具备破产原因的债务人。这意味着只有面临破产的债务人才能提出和解申请。
2.
债务人必须遵守有关破产申请的一般规定,向人民法院提交相关的证据和文件,证明其破产状态并符合和解申请的条件。
3.
债务人在申请和解时必须提交和解协议草案。这是和解程序的关键步骤,需要详细说明债务人的债务情况、还款计划以及和解的目的和效果等内容。
4.
和解协议的内容需合法、合理,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例如,不得通过和解协议逃避债务清偿责任,或对部分债权人进行不合理的优待。
5.
债权人会议需通过和解协议。这要求多数债权人同意该协议,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一定比例以上。
6.
法院审查认为和解具有可行性。法院会对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和解协议等进行审查,判断和解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只有认为和解可行才会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