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这是一般原则。在有限责任公司中,夫妻作为股东,各自财产应与公司财产相互独立,以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债权人的利益。
2、只有在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等特殊情况下,才可能否定公司法人格,让夫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例如夫妻利用公司转移财产、恶意逃避债务等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