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断男方债务是否为个人债务。若男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欠下债务,同时债权人没办法证明这笔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一起生产经营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那么这种情况下属于男方个人债务,离婚后女方无需承担偿还责任。
(二)判断男方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像为家庭共同生活所欠下的债务,或者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所欠下的债务等,这些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便夫妻离婚了,女方也需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在离婚的时候,夫妻双方可以对共同债务的分担作出约定,不过这种约定对债权人是没有效力的,不能用来对抗债权人。
(三)若女方承担的债务超过了自己应当承担的份额,女方有权向男方追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