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数据。职工要关注当地相关部门公布的统计数据,可通过政府官方网站、统计部门公告等渠道获取准确的工资数据,以此确定自己应得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具体金额。
(二)确认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的合法性。职工应确保自身是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比如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辞职、合同到期不续签等情形,这样才能满足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的前提条件。
(三)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职工准备通过劳动仲裁维权时,要注意收集和整理相关证据。像工伤认定决定书,它是确定职工所受伤害为工伤的法定凭证;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则明确了工伤的伤残等级,这些都是关键证据。
(四)依法申请劳动仲裁。职工在准备好证据材料后,按照劳动仲裁的程序和要求,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机构提出申请,清晰陈述自己的诉求和事实理由,通过合法途径争取自己应得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