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东可通过公司章程明确各股东的出资额及持股比例,以此作为持股证明的重要依据。例如某公司章程规定股东 A 出资 50 万元,持股比例为 50%,股东 B 出资 30 万元,持股比例为 30%等,这在法律上是具有效力的。相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股东的出资额、出资证明书编号等事项。
2、股东名册记载的股东信息能直接反映持股情况,如记载股东的姓名或名称、住所、出资额等。比如股东名册明确记载股东 C 的出资额为 20 万元,持股比例为 20%。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3、出资证明是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后公司出具的凭证,可证明其出资及持股。例如股东 D 持有出资证明,上面写明其出资 10 万元,持股比例为 10%。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公司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4、工商登记资料中也会体现股东的出资信息及持股比例,且具有较高法律效力。如工商登记显示股东 E 的出资额为 40 万元,持股比例为 40%。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六条规定,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5、若以上文件存在争议或不清晰,股东可通过司法途径,如申请法院调取相关证据或进行司法鉴定等方式来确定持股比例。例如股东之间对持股比例有争议,可向法院申请调取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出资证明等文件,或进行司法鉴定以确定真实的持股比例。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