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工伤保险的一般情形:只要符合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等法定情形,就可以申报工伤保险,受伤程度不是决定能否申报的关键因素。比如在工作过程中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这种情况视为工伤,这里不考虑受伤程度。从受伤结果看,不管是轻微擦伤到重伤等,只要是和工作关联原因导致的,都有可能属于工伤范畴。
(二)申报工伤保险的排除情形:存在一些不能认定为工伤的情况。比如故意犯罪,在这种主观故意违法的情况下,即使是在工作中受伤,也不能认定为工伤;醉酒或者吸毒后在工作中受伤的,由于自身处于违法或不当状态,也不能认定为工伤;还有自残或者自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受伤的,同样不能认定为工伤。
(三)申报建议:只要是因工作相关原因受伤,无论程度轻重,基本都可以尝试申报工伤险,最终由相关部门依据法定标准来认定。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同时规定,职工符合本条例相关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故意犯罪的;醉酒或者吸毒的;自残或者自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