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离婚主要考量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个人债务与离婚并无直接关联,如一方有个人债务,离婚时债务由债务人个人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2. 若个人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等情形,离婚时另一方可能需承担相应份额,
法律依据:
同上述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