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而言,老公婚前的欠债确实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因为夫妻共同债务是在夫妻婚姻关系持续期间,为了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愿所产生的债务。所以,如果是老公在结婚前就欠下的债务,通常是他个人行为导致的,应当由他个人来负责偿还。
(二)不过,存在特殊情况。要是婚前的债务在婚后被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比如婚前借钱买的房子,婚后成为夫妻共同居住的婚房,那这个债务就有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但要注意,这种认定不是随意的,需要债权人能够拿出证据,证明该债务和婚后家庭共同生活存在关联等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