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注销后若已清算完毕且无未了结债权债务,原公司主体消失,诉讼可能无法继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二条规定,清算期间法人存续,但是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活动。清算结束并完成法人注销登记时,法人终止。
2、公司注销过程中存在未依法清算等情形,债权人可在规定期限内起诉清算组成员等,要求其承担民事责任,需准备好相关材料和证据,注意诉讼时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九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或者未经依法清算,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