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投资协议中明确约定各方权利义务是非常重要的,能避免后续可能出现的诸多问题。未参与经营方的权益保障应详细写明,如明确规定其享有基于投资应得的收益,像分红权等,这样能确保其利益不受损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在共同投资中,此规定可类比为各方共同出资,未参与经营方有权获得基于投资的收益。
2、参与经营方定期向不参与经营方报告经营情况,能保障不参与经营方的知情权。这有助于双方保持信息对称,避免因信息不畅通而产生误解和矛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参与经营方向不参与经营方报告经营情况,可参照此规定保障不参与经营方的知情权。
3、若双方在经营过程中出现分歧或纠纷,依据投资协议中的争议解决条款处理是合理的。协商、仲裁或诉讼等方式应明确规定,以便在出现问题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投资纠纷可依据此规定通过诉讼等方式解决。
4、为平衡双方利益,在协议中明确规定不参与经营方对重大经营决策的参与权或否决权等是必要的。这能让不参与经营方在重要决策中拥有一定的话语权,避免经营方单方面做出对其不利的决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当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不参与经营方拥有参与权或否决权,可参照此规定保障其权益。